阿里巴巴否认任何指控 同意支付约30亿元和解
阿里巴巴集团同意支付约30亿元人民币(4.335亿美元)以和解一宗合并股东集体诉讼案。阿里发布公告称,该和解不构成对任何指控的承认或认定,公司否认所有过错、责任、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,达成和解是为了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干扰。
这起集体诉讼始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,当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发起反垄断调查,部分美国投资者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阿里巴巴违反联邦证券法,就其反垄断和排他性做法做出虚假陈述,人为抬高股价并导致投资者损失。诉讼指出,阿里采取了“二选一”的排他性做法,要求商家只在阿里巴巴平台上销售,并惩罚在竞争对手平台上销售的商家。经过多轮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。该协议还需满足多项条件,包括获得法院批准。
此次和解涵盖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持有阿里美国存托股票的投资者,解决了他们的索赔诉求。原告律师称,拟议的协议是“一项非凡的成果”,赔偿金额远超类似案件的平均赔偿水平。如果继续诉讼,阿里巴巴投资者可能最高获得约828.81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。
2021年4月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“二选一”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,并开展行政指导,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、全面自查整改。从核查和评估情况看,阿里巴巴全面停止了“二选一”垄断行为,规范自身经营行为,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,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,提升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。合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,网络零售市场环境得到改善,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恢复,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,平台间竞争活力明显提高,平台经济发展质量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阿里巴巴表示,这是一个新的发展起点,未来将继续立足创新,坚持合规经营,加大科技投入,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,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表示,阿里巴巴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,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,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,提升了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。下一步,总局将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、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。